
为加快推进我区房屋征收工作进程,加快我区城市建设的步伐,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4月28日,我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南山棚户区一处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在此次依法强制拆除工作中,区住建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司法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周密安排、详细部署,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强制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依法强制拆除指挥部下达指令后,3台拆除设备正式对南山棚户区一处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执行拆除。
据了解,南山棚户区项目于2014 年1月正式实施,此次依法强拆的被征收户,在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动员下,仍拒不配合工作,一直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严重影响了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进程,2015年3月10日,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向其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该被征收户在六个月内,没有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9月14日,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又向其下达了催告书,三日内,该户仍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10月10日,区政府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5年10月26日,九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准予九台区政府强制执行拆除,该户没有行政诉讼,也未进行自行拆除,区政府决定对该户房屋实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26.86平方米。

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过程中,该房主准备汽油、菜刀等危险物品,抗拒拆迁并与拆迁工作人员对峙,被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户夫妻二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房屋土地征收工作是区委、区政府从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方面,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拒不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被征收户,已经严重的阻碍了我区城市建设的步伐,影响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在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上,区委、区政府的决心是坚决的,态度是明确的。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对拒不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并妨碍公务的被征收户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危险房屋及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做到一户不留,一户不剩,切实推动房屋征收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