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九台区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满足长春市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求,根据环境保护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及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长环联〔2017〕1号)文件要求,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九台区分局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九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通过对九台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调查工作,在科学可行、结合实际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划定九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为促进九台区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具体详见附件。